2021年度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经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本中心2021年度课题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各高校、中小学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凡有志于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的人士均可申报本中心研究项目。

2.为全面体现研究中心的开放、公开和公平,本次申报以“研究质量”作为唯一评价标准,不对负责人做职称、学历、年龄等限定。

3.凡有本研究中心科研项目未结题者、曾经申报项目后被取消者都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4.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5. 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

 

二、申报要求

1.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立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能够充分反映《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实证调查研究,突出研究的前瞻性、应用实践价值和理论总结,促进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的进一步深化。本批次申报尤其鼓励中小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自身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好的做法进行凝练形成的案例。

2.申报2021年度本中心课题,应以打造“精品”为目标,要具有前沿性和原创性,现实性和时效性,力求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二者的结合,能够充分反映农村教育与文化研究的新发展,避免低水平和重复性的研究。

3.中心接受与地方政府、学校及教育研究机构合作研究。

4.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5.为了更好的调度大家研究的积极性,本年度中心课题研究不设申报指南,各申报者可以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围绕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

  

三、经费使用与结题要求

1.项目研究经费按照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处的相关规定执行。经费报销按《湖北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采用直接凭据到中心登记打单报销。经费分两次执行,项目开题后可报销经费的50%。完成课题既定任务后报销剩余经费。

2.立项课题结题要符合课题申报书中预期成果部分的相关要求。

3.项目成果必须标明“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具体标注格式为“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XXX”。所有项目研究成果,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第二署名单位可署作者所在单位。

5.资助额度:一般课程资助1万;重点课题资助2-3万。

6.要求立项的一般课题在两年内必须结题,重点课题三年内必须结题。

7.重点课题须公开发表至少1篇CSSCI论文;一般项目的结题至少是北图核心论文1篇及研究报告1篇,或以申请人与中心最后达成的协议为准。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截止,申报人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电子文档报送本中心,并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申请书)请直接致电索取。或加中心工作QQ群共享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湖北科技学院教育学院 理工楼4栋二楼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人:卢会醒 13972827065 电子邮箱:lhx931@qq.com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二零二一年五月五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中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