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 “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文章来源:转摘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6-05-2024-0009-1 生成日期: 2024-05-09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基厅函〔2024〕17号 信息类别: 基础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
“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以下简称“规范管理年”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教研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得到进一步清理整治,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二、规范整治的重点

  (一)安全底线失守。一些地方和学校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书记、校长、教师、教研员政治安全意识淡薄、言行不当。校园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学生伤害、欺凌等事件频发,甚至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日常管理失序。一些地方和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不到位,违背素质教育要求,唯分数唯升学现象屡禁不止。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有的对法律要求和国家规定阳奉阴违、打折扣搞变通,破坏良好教育生态。

  (三)师德师风失范。一些教师违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背离育人为本要求,作风不良、品行不端,不平等对待学生甚至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实施。即日起至2024年5月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通知要求,抓紧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细化负面清单,认真部署推进,指导地方采取有力措施,把规范办学要求落到每所学校和每名书记、校长、教师身上。

  (二)全面自查整改。2024年6月至9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基层教育部门、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对照工作要求和负面清单,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加强规范办学要求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三)加强统筹指导。2024年9月至10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省域范围内重点自查工作,通过跨市县交叉调研、责任督学进校、专业力量视导等方式,进一步推动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四)做好总结反馈。2024年11月至12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规范管理年”行动进行总结。教育部适时开展评估,反馈和通报存在的问题,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的政策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总结推广规范办学的典型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政策文件等形式固定下来,做到久久为功、常管长治,坚决防止出现挑战底线和触碰红线的办学行为,切实提高办学治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建立声誉评价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建立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体系,如实记录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不规范办学治校行为,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引发重大舆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项单列显示,声誉评价结果面向一定范围公开,作为学校、教师各类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三)建立能力提升制度。各地要建立一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基地校,作为区域书记、校(园)长跟岗研修和教研员业务提升的基地,并完善基地校进入和退出机制。要有序组织新任书记、校(园)长和声誉评价排名靠后的学校书记、校(园)长到基地校开展一定期限的跟岗研修。要统筹教师培训各类项目和基地、工作室等,组织加强规范办学专门培训,将规范办学底线要求作为书记、校(园)长、教师培训基本内容。

  (四)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健全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压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确保中央政策要求及时触达每所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办学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于漠视学校违规行为、敷衍塞责、处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办问责。

  (五)建立监督曝光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并公布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建立曝光台,对经查证属实的学校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加强监督力量建设,通过家长委员会、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努力把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建成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4月30日



文件解读


张志勇:加快建设良好教育生态的战略举措


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加快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形成健康的教育环境和生态。教育部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是加快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战略举措。

  没有良好教育生态就没有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良好的教育生态具有以下六个特征:在教育本质上,坚守育人初心,坚持立德树人、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在教育环境上,为每个儿童提供提供安全、积极、可持续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在教育体系上,坚持五育并举,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每个儿童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在协同育人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坚持理念一致、各扬其才、紧密合作,为儿童提供更加全面、系统的教育支持;在教育规律上,必须尊重科学、因材施教,为每个儿童提供适合的卓越教育;在教育治理上,中小学幼儿园坚持依法依规办学(园)。

  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是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启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清理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背教育宗旨、违背教育规律、违背教育科学的各种功利化短视化教育行为,规范整治的具体目标聚焦基础教育系统存在的“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行为。这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育工作重要论述,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全面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具体行动。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开展规范办学自查整改。教育系统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是牢牢把握和始终坚持教育的政治属性、战略属性和民生属性的具体体现。只有依法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才能更好的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才能更好的将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更好地促进每个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教育系统要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的高度,对照工作要求,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大政方针,对照负面清单,系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明确整改目标、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的全面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以健全的监督体系和严厉的监督问责保障规范办学政策落实。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规范办学的具体责任,确保将中央政策要求及时传达到规范办学行为各个行为主体;加强对党政教育领导干部、教育局长、广大师生、家长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将规范办学底线要求作为书记、校(园)长、教师培训基本内容,提高其教育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规范办学政策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良好教育生态建设;加大行政监督力度,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重点检查学校是否遵循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是否存在规范办学负面清单行为;健全社会监督体系,畅通并公布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反映和举报属实的情况,要及时查处并公布处理结果;强化问责力度,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办学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于漠视学校违规行为、敷衍塞责、处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办问责。同时,要通过公开曝光、约谈、问责等方式,让违规办学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履职考核,纳入教育系统行风纪检监察,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

  以系统的制度重构建立规范办学长效机制。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要及时将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的成果转化为教育系统和广大中小学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转化为中小学书记校长(园长)办学治校的能力素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增强规范办学的内在自觉;树立依法治教意识,健全教育治理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定不移地依法办学、依法施教、依法治教,依法保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教育权益;总结推广规范办学优秀案例,把各地规范办学的经验和成果转化为规范办学的制度规范,确保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建立与规范办学利益相关方长效沟通机制,定期举办教育局长、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代表人士座谈会,在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形成各利益相关方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健全规范办学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健全公开透明监督体系,包括监督方式、内容、结果等,以便公众和利益相关方全面及时了解规范办学行为成效;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规范办学行为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效率;完善规范办学行为奖惩机制,建立规范办学声誉评价制度,健全规范办学行为水平评估机制,建设一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基地校,对在规范办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各种违规办学行为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依法问责。(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主任 张志勇)




王定华:以规范管理夯实教育强国基点


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加快扭转基础教育领域某些功利化倾向,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势在必行,时不我待。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改进基础教育现代治理,清理整治违反法纪问题及违背教育规律行为做出重要部署。《通知》目标明确、层次清晰、针对性强,列出负面清单,提出精准要求,着力整治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乱象。

  守牢安全底线,夯实健康成长之基点。稳定安全是办学治校的底线,没有稳定,什么都谈不上。健康成长是立德树人的底线,没有健康,什么都谈不上。《通知》将安全底线失守作为规范整治一个重点,十分及时。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社会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小学办学在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同时,其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在“规范管理年”,各地各校应坚持统筹安全与发展,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风险思考得更深入一些。还要确保人身安全,高度重视学生安全保护、安全教育,对于消防、交通、治安,食堂、实验室、建设工地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要盯紧看牢,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针对心理健康问题、校园欺凌问题,必须完善工作机制,织密工作网络,早发现、早干预,用心用情守护好每一名学生。

  规范日常管理,夯实公平优质之基点。追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规定和内在要求。只有教育公平与效率双向奔赴,才是教育真正的全面进步。《通知》将日常管理失序作为规范整治另一个重点,十分必要。入学公平是整个教育链条起点上的公平。当下,个别地方“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破坏义务教育公平的违规招生现象,损害了教育公平、破坏了教育生态,影响民众的教育获得感,亟待认真治理。整治招生乱象需要把整个基础教育招生入学流程放置在阳光之下,规范开展,督导跟进,交流经验,见贤思齐,曝光乱象,以儆效尤。基础教育阶段是学生保持身心健康、培养健全人格、养成良好习惯、培育创新精神的重要阶段。基础教育只有打好基础、管好长远,才能稳中获进、行稳致远。在“规范管理年”,各地各校应当依据《通知》,立足现在,面向未来,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出优质基础教育。落实课程质量标准,夯实学生的知识基础,激发学生崇尚科学、探索未知的兴趣,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运用得体的教学方法,采用线下线上教学手段,调动学生学习兴趣,把时间还给学生,把空间还给学生,把快乐还给学生,保障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提升师德师风,夯实以身作则之基点。这些年,绝大部分教师扎根基层、默默奉献、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成绩凸显,值得信赖,值得讴歌。但仍有个别教师背离育人要求,作风不良、品行不端,不平等对待学生甚至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因此,《通知》将师德师风失范作为规范整治的再一个重点,十分重要。在“规范管理年”,各地各校对师德失范行为,应立行立改;对个别害群之马,应绝不姑息。在教育强国建设进程中,广大教师应当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涵养师德师风,避免失范行为,体现以身作则,成为年青一代终身发展的楷模。努力做到心有大我、至诚报国,言为士则、行为世范,启智润心、因材施教,勤学笃行、求是创新,乐教爱生、甘于奉献,胸怀天下、以文化人,不断展现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中小学书记校长应当及时修订学校章程,贯彻学校管理标准,实现现代学校治理,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质学校。各地各有关方面也要关心教师成长,回应教师诉求,解决教师关切,出台更多惠师政策,推动形成优秀人才竞相从教、广大教师尽展其才、“四有”好老师不断涌现的可喜局面。(国家督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王定华)


金志峰: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推动构建规范办学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搞得越扎实,教育强国步伐就越稳、后劲就越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持续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和治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教育部将2024年定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并发布《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工作目标,明确规范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以省级统筹为保障,协同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规范管理年”行动由一系列活动组成,涉及教育行政部门和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需要用科学、系统的思维进行全局性的综合部署、统筹推进,需要各级部门、基础教育各个学段、各所中小学幼儿园深度协作、协同推进,需要对各项工作进行整体规划、有序推进。《通知》从组织保障、分工协同机制和推进计划等方面,对年度行动的组织开展做出系统全面的统筹谋划。一是夯实组织保障。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部署推进落实,组织基层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自查整改,统筹开展省域内重点自查,以及组织开展总结反馈、经验推广和政策制度完善等工作。二是构建工作协同机制。省级教育部门全面部署、统筹指导、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基层教育部门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推进辖区内各项活动和工作的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则对照工作要求和负面清单,开展自查整改,依法规范办学治校。三是明晰行动推进计划。将年度行动划分为部署启动实施、全面自查整改、统筹指导和总结反馈四个主要阶段,并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二、以“依法、规范”为核心,深化重点领域规范整治

  近年来,各地不断推进依法办学治校并取得积极成效,但少数地方和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依然突出,亟待强化依法治校、加强行为管理、促进规范办学。针对于此,《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以“依法、规范”为核心,以学校安全保障、规范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统筹开展“规范管理年”系列行动。一要强化学校安全保障。学校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和校园安全,政治安全主要体现为干部教师的政治安全意识的培养强化,以及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等;校园安全主要表现为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学生伤害、欺凌的有效防范治理等。二要促进学校规范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倾向,整治教育功利化短视化等办学行为,健全落实学校管理制度,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三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学校安全和规范管理的背后,关键决定因素是人的因素。强化书记、校长办学治校的法治思维和底线坚守,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以负面清单为标尺,筑牢学校规范管理堤坝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实施清单管理,可为学校办学治校立标尺、明规矩,拉直规范红线,筑牢制度堤坝,有效推动办学治校循规律、明底线、守规则。《通知》秉持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教,将各类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中以学校为行为主体的禁止性规定列入规范管理负面清单,提出十二项“严禁”,范围覆盖学校办学治校各个方面,这些“严禁”并不是新政策、新要求,而是以底线标尺的形式重申,提醒地方、学校、教师进一步重视,并抓落实、见成效。

  一是政治上的错误言行、观点,校园安全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歧视侮辱学生,以及在防范校园欺凌中的失职和不当行为;三是节假日补课、挤占学生休息时间、过量布置作业等增加学生负担的行为;四是用升学率、考试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以及随意调整或增减课程、挤占德、体、美、劳课时等功利化行为;五是违规收费、克扣挤占挪用学生资助资金、违规选用教材教辅及指定购买图书资料等谋利行为。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必备管理工具和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治校的行为标尺,一切办学行为、管理行为均不可逾越负面清单所划出的红线。

  四、以监督问责为抓手,促进年度行动落地落实

  监督和问责是政策过程和制度运行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办学治校监督问责机制,是促进“规范管理年”行动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和保障。《通知》对于学校规范办学的监督和问责机制的建设,提出明确的要求。一方面,健全对学校办学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教育主管部门之外,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于学校办学行为均有权进行监督;增加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畅通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建立曝光台,对学校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在依法依规处理的同时,通过曝光台公开通报批评。另一方面,强化对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问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办学行为监督管理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严格督办问责;中小学幼儿园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要依法依规惩处,并对责任主体严肃追责。

  五、以年度行动为契机,构建规范办学长效机制

  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建立良好的长效机制予以充分保障。“规范管理年”是全国范围的年度性重要行动,但并非单纯的年度性工作,而是以阶段性的系列行动为契机,推进规范办学的持续开展和长效机制的构建完善。《通知》从评价激励、能力提升和政策制度完善等方面提出系列要求,推动构建规范办学的长效机制。一是探索建立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如实记录办学治校负面行为,对其中重大负面事项单列显示,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作为学校、教师各类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这样,通过客观记录负面行为、评价结果公开并与激励高度绑定这三项连贯性措施,成功构建引导学校长期规范办学的有效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干部教师规范办学能力提升制度。各地择优筹建一批规范办学基地校并完善其进入和退出机制,作为区域学校书记、校(园)长跟岗研修和教研员业务提升的基地;统筹教师培训各类项目和基地、工作室等,组织加强规范办学专门培训,强化规范办学底线要求的培训。三是不断总结完善规范办学相关政策制度。地方的政策实践和学校的经验探索是深化规范办学机制的宝贵资源,应对其加强宣传、表彰和推广,组织力量予以深入研究和深度总结凝炼,推动相关政策制度的持续完善,以制度建设促进办学治校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金志峰)


石中英:加强规范管理,优化基础教育生态

 基础教育对人的一生发展来说影响深远,对整个教育体系的质量保障来说处于非常关键的阶段,在教育强国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具有奠基性作用。我国基础教育点多、线长、面广、量大,有近50万所中小学幼儿园、1600多万名教师、2.3亿名在校学生,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同地方学校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长期以来,在升学、绩效和功利主义等错误片面教育价值观诱导下,各地基础教育管理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育人方向偏差、制度不健全、规范乏力、管理失序等状况。这种状况往往导致广大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办学过程中各种问题的抱怨,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全体青少年的健康发展。

  为解决这一事关我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新时代基础教育治理水平和能力,优化基础教育良好生态,教育部办公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基础教育的规范管理进行专项部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加强规范管理,要强化责任担当。德国著名的教育学家赫尔巴特曾经说过,教育者必须牢牢抓住管理的缰绳,才能够实现预期的教育目的。他的这个观点表达了管理在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今天的教育活动,无论是其承载的价值期待,还是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受到人民大众关注的程度而言,都是赫尔巴特时代所不能比拟的。在我国,基础教育还承担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使命。这就要求基础教育举办者、办学者和一线教师必须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理解规范管理的政治意义、民生意义和教育意义,将加强规范管理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夯实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支点。

  具体来说,要强化政治责任,加强党对基础教育的全面领导,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思想政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严禁一些错误政治思潮和价值观念的传播;要明确管理责任,重申依法依规办学,做到令行禁止,知行合一,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要强化教育责任,一切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出发,凡是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事情就不要做,凡是违背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错误行为要立即纠正,坚决整改。

  加强规范管理,要守住底线。从实践的立场来说,规范管理,守住底线是前提。任何管理活动,如果连底线都守不住,那就形同虚设。基础教育举办者、办学者和一线教师,如果连底线意识都没有,或者随意突破底线,那规范管理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在此意义上,底线就是红线、禁止线、高压线,守住底线是规范管理的最低目标,解决不守底线问题,也是此次规范管理的基本任务。

  此次《通知》中,专门附录了一个“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共有12类禁止行为,涉及到几十种要着力解决的不规范办学行为,为落实守住底线目标提供了具体的指导。这些“严禁”并不是新政策、新要求,而是以底线的形式予以重申提醒,进一步做到人人皆知,让校长教师知敬畏、守底线。从类型上来看,这些禁止行为有的是迈过了政治红线,有的是丧失了道德底线,大部分是触碰了政策和管理的底线。不管是属于哪种情形,若放任这些禁止行为的发生,就会极大地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基础教育生态,最终影响到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加强规范管理,要多措并举。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中所列举的禁止性行为,都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以往教育部门出台的许多政策也都对这些禁止性行为说“不”,但是显然并没有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在于,这些禁止性行为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原因甚至不是来自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而是有其深厚的社会成因,像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这类行为甚至是在家长强烈要求下发生的。因此,要真正将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也需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光向学校提要求是不够的。

  《通知》中已经提出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声誉评价制度、建立能力提升制度、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建立监督曝光机制等工作部署以及开展自查整改、统筹指导等具体举措,这些部署与举措为切实做好新时代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工作提供了行动框架和实践遵循。为保证这些部署与举措的落地见效,还必须同时强化党和政府的领导作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发展观,发挥好优质学校的榜样示范作用,做好规范管理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以及为勇于规范管理、对各种禁止性行为说“不”的学校领导和教师减压担责等等。(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 石中英)



封留才:为推动基础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决心、出重拳集中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顽瘴痼疾,全面规范基础教育领域办学行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基础教育一线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动基础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步伐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抓住了制约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问题、根本问题、底线问题。《通知》明确了规范整治的重点,包括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三个方面,抓住了问题的要害,直指当下基础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根本问题、底线问题。政治安全事关国家战略、事关民族未来,教育“功利化倾向”严重破坏教育生态,教师品行不良严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绝无可能,就失去了发展的逻辑起点。广大中小学书记、校长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党对学校各项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通知》中列出的负面清单逐条“销号”,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育人方式变革,争创“规范办学基地校”,确保学校健康发展、科学发展,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必将大幅提升基础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通知》强调“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教研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首先要求我们要拧紧思想“总开关”,充分认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的极端重要性,没有思想上的破冰就谈不上行动上的突围。基础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奠基工程,其政治属性和根本目标就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培养出听党话、跟党走、立志为党的伟大事业不懈奋斗的“红色接班人”,广大基础教育工作者要牢牢把握这一首要任务。《通知》要求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从教,列出了基础教育规范管理的主要依据清单,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层面政策文件,为我们下一阶段规范办学行为指明了方向。广大基础教育学校要不折不扣贯彻好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教育改革的相关要求,全面对标对表,梳理问题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将学校的办学行为全部纳入科学化、法治化轨道,确保党和国家教育决策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广大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显著提升、育人能力显著增强,基础教育治理水平的现代化步伐显著加快。

  三是有利于构建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 《通知》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强调上下协同、打组合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明确,实施步骤、工作要求清晰,一方面能确保完成“规范管理年”的阶段性任务,另一方面又能为各地各校科学有效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建立长效机制。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唯分数论、唯名校论、唯清北论、唯状元论盛行,看重的是学生的成绩,忽视了学生的成长,有的地方层层下达高考、中考指标,在小学阶段常态化开展“调研测试”,应试教育倾向根深蒂固,这些地方对国家政策搞变通、打折扣,严重违背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我们坚信,通过集中整治,上述顽症一定会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而要彻底根治,必须依据《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管理、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压紧压实广大基础教育学校、书记、校长以及教师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国家、省、市、县级联动的监督曝光机制,从而巩固扩大规范治理的成果,真正给广大中小学书记、校长“松绑”,不断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四是为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育人方式变革创造了制度环境。《通知》要求整治违规办学行为,规范管理基础教育,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造了“风清气正”的健康教育环境和发展生态。《通知》整治违背素质教育的教育功利化倾向,列出了规范管理主要依据清单,督促各地各校认真落实“国家标准”,建立了“声誉评价、能力提升、责任落实和监督曝光”等4项制度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我们广大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开齐开足全课程,推进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通知》紧盯师德师风建设,抓住了教师队伍建设这个“牛鼻子”,抓实了规范办学行为的“关键变量”,一定会促进广大教师充分理解、大力支持“规范管理年”行动,我们要抓住这一契机,强师固本、苦练内功,着力引导教师弘扬教育家精神,牢固确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胸怀天下、行为世范、乐教爱生、以文化人,争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争当深化教育改革的生力军,争创实施素质教育的排头兵。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通知》站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深入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动员全国上下基础教育工作者用实实在在的“自我革命”,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会大力推进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我们期待这一富有开创意义的重大行动,一定会奏响进军教育强国的基础教育“华美乐章”,一定会奏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教育“最强音”。(江苏省泰州中学党委书记 封留才)


资料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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