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组织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项目范围为2020年以来获得立项的研究项目。
一、结题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实事求是地填报《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在《结题报告书》中列写成果清单,所列成果必须是在项目的研究期内产生、与研究项目有关的成果。
项目结题成果至少具备以下形式之一:
(1)理论性成果:国内外公开正式出版的期刊论文,科研或教研论文均可;国内相关学术会议论文;
(2)实践及应用成果:格式规范的研究成果报告(包括案例报告);可推广的教学应用模式总结(文字报告,视频专题等)或其它有价值的资源、素材等;
(3)与项目相关的各类竞赛获奖(县级、市级、省级均可);
(4)经基地和教科院共同认可的其它成果(须事先申请认定)。具体到课题类别要求如下:
重点课题:在中文核心期刊及重点出版社公开出版高水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或教材;
一般课题:教学论文、教学案例、实证研究报告、电子微课、教学成果奖以及其它形式等,可任选一种或多种。
地方文化特色课程建设委托项目:按协议要求形式而定。
2.中心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作者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为“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立项项目”,项目编号:XXXX”。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且结题材料装订不符合以下规定形式者,将不被视为结题成果,不予结题。
二、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7月31日
三、报送材料:本次结题需提交纸质材料3份及其相应的电子版材料1份。结题所需材料说明电子版可从本通知附件下载,也可向市教科院或中心工作群索取。
合装本装订(3本)顺序:(注意:打印材料统一用白色封面(注意用规定封面)、A4纸双面打印、胶装),如果支撑材料较多,请内附目录。
①《项目申报书》和《结题报告书》
②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
③项目成果附件包括:
a.发表的论文、专著(论文封面、目录、首页等);
b.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c.其他形式的成果。
d.项目研究期间,争取县级及以上(不包括校级项目)项目、横向项目立项文件。
四、报送方式:
由各县(市、区)教研室和市直学校(幼儿园)统一组织、集体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各县(市、区)教研室和市直学校(幼儿园)报送送纸质材料到市教科院,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结题材料和汇总表各一份)发送到邮箱:1131360389@qq.com。
接收纸质材料地址:咸宁大道11号 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5号办公室;联系人:廖鹏;联系电话:17720322939。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