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组织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项目范围为2021年以来获得立项的研究项目。
一、结题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实事求是地填报《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在《结题报告书》中列写成果清单,所列成果必须是在项目的研究期内产生、与研究项目有关的成果。
项目结题成果至少具备以下形式之一:
(1)理论性成果:国内外公开正式出版的期刊论文,科研或教研论文均可;国内相关学术会议论文;
(2)实践及应用成果:格式规范的研究成果报告(包括案例报告);可推广的教学应用模式总结(文字报告,视频专题等)或其它有价值的资源、素材等;
(3)与项目相关的各类竞赛获奖(县级、市级、省级均可);
(4)经基地和教科院共同认可的其它成果(须事先申请认定)。具体到课题类别要求如下:
重点课题:在中文核心期刊及重点出版社公开出版高水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或教材;
一般课题:教学论文、教学案例、实证研究报告、电子微课、教学成果奖以及其它形式等,可任选一种或多种。
地方文化特色课程建设委托项目:开发20-25分钟的精品视频课程。
委托课题:按协议要求形式而定。
2.中心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作者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为“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立项项目”,项目编号:XXXX”。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且结题材料装订不符合以下规定形式者,将不被视为结题成果,不予结题。
二、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6月10日
三、报送材料:本次结题需提交纸质材料3份及其相应的电子版材料1份。
合装本装订(3本)顺序:(注意:打印材料统一用白色封面(注意用规定封面)、A4纸双面打印、胶装),如果支撑材料较多,请内附目录。
①《结题报告书》、《项目申报书》和立项通知
②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
③项目成果附件。包括:
a.发表的论文、专著(论文封面、目录、首页、正文全文等);
b.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c.其他形式的成果。
d.项目研究期间,争取县级及以上(不包括校级项目)项目、横向项目立项文件。
四、报送方式:
由各县(市、区)教研室和市直学校(幼儿园)统一组织、集体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各县(市、区)教研室和市直学校(幼儿园)报送送纸质材料到市教科院,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结题材料和汇总表各一份,电子文档名为:单位+姓名+课题名称)发送到邮箱:1131360389@qq.com。
接收纸质材料地址:咸宁大道11号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5号办公室;联系人:廖鹏;联系电话:17720322939。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