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经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本中心2024年度课题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省内各高校、科研院所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凡有志于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的人士均可申报本中心研究项目。
2.为全面体现研究中心的开放、公开和公平,本次申报以“研究质量”作为唯一评价标准,不对负责人做职称、学历、年龄等限定。
3.凡有本研究中心科研项目未结题者、曾经申报项目后被取消者都不得参与此次申报。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4. 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4名,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
二、申报要求
1.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立项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遵循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二十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课题研究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实证调查研究,突出研究的前瞻性、应用实践价值和理论总结,促进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的进一步深化。本批次申报尤其鼓励大中小幼儿园及教育主管部门基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验的优秀案例研究。
2.申报2024年度本中心课题,应以打造“精品”为目标,要具有前沿性和原创性,现实性和时效性,力求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结合,能够充分反映农村教育与文化研究的新发展,避免低水平和重复性的研究。
3.中心接受与地方政府、学校及教育研究机构合作研究。
4.为了更好的调度大家研究的积极性,本年度中心课题研究请参考申报指南外,各申报者也可以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参考指南自行设计相关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围绕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
三、经费使用与结题要求
1.项目申报一般不设初始级别,申报成功项目开题后可报销初始经费0.5万元。项目完成课题既定任务后视成果质量予以经费奖励,奖励标准见附件二。
2.项目研究经费按照湖北科技学院科发院的相关规定执行。经费报销按《湖北科技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实施;采用直接凭据到中心登记打单报销。
3.立项课题结题要符合课题申报书中预期成果部分的相关要求。
项目成果第一单位必须标明“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of Rural Education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of the Key Research Institut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in Hubei Province)。具体标注格式为“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from Key Research Institut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in Hubei Province-Research Center of Rural Education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No.****)。所有项目研究成果,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第二署名单位可署作者所在单位。
4.资助额度:课题经费支持视成果质量,资助0.5-3万左右。
5.要求立项的一般课题在两年内必须结题,重大难度课题三年内必须结题。
6.课题结题一般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定级按CSSCI级、北图核心)及研究报告,社会性服务性项目以申请人与中心最后达成的协议为准。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截止,申报人须于截止日期前登录中心课题申报网站(https://njwzx.hbust.edu.cn/index.htm,点击网站最上面的导航:课题申报,或点击http://jyxm.hbust.edu.cn/),按规定完成在线申报,不接受纸质版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需要未尽事宜可请实名加中心工作QQ群:521306522;
六、联系方式
湖北科技学院教育学院 实训楼11楼1117房间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人:卢会醒 13972827065 电子邮箱:lhx931@qq.com;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