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组织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项目范围为2020-2023年以来获得立项的研究项目。
一、结题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实事求是地填报《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在《结题报告书》中列写成果清单,所列成果必须是在项目的研究期内产生、与研究项目有关的成果。
项目结题成果形式有:
1.正式出版发表的专著、编著、教材和各类正规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以被知网、万方检索到)、学术会议论文、区(县)级以上报刊刊登论文等。必须正确署名课题名称课题号等。
2.未出版或发表的理论与实践成果汇编类:论文集,案例集,自编教材,校本教材、课程设计汇编,调查报告等;论文类和调查报告类理论性成果须提供须提供知网(https://cx.cnki.net)查重及AIGP检测报告,其中复写率不超过20%,引用率不超过40%,疑似AIGC风险等级低。
3.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录像音频之类;
4.能够证明课题研究产生相关成效的获奖证书;
5.可推广性成果或取得一定社会影响性的成果:如课题相关的研究获得支教、送教、公开课、国培省培之类的培训交流、学术会议主题报告,获得省级及以上媒体的主题专题宣传报道等等。
6.以本课题研究为基础,获得更高级别的课题立项。需提供高一级的立项证明。
总之项目结题就两大类形式之一即可:
1.公开出版著作类、发表学术论文类 1 部(篇)+ 加2-6项任意1项。
2.研究报告3个左右,再加3-6任意1项。
注意:课题研究属于学术性的研究,一定要避免堆砌过程性资料,只需附加课题研究周期内相关的高效度资料。如有些老师不恰当的放进了校级的优秀班主任证书类,过期了资格证明,周期外的论文,课题会议记录,自己公众号、美篇、学校网络等自媒体上的报道、学生作业等等许多低效无效的资料。
结题评审专家容易一票否决的:虚假论文、结题报告书完成草率、整体资料缺乏层次、版面不规范的结题材料、没有效能的资料堆砌。具体到课题类别要求如下:
2.中心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作者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为“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立项项目”,项目编号:XXXX”。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且结题材料装订不符合以下规定形式者,将不被视为结题成果,不予结题。
二、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25年7月10日
三、报送材料:本次结题需提交纸质材料3份及其相应的电子版材料1份。
合装本装订(3本)顺序:(注意:打印材料统一用白色封面(注意用规定封面)、A4纸双面打印、胶装),如果支撑材料较多,请内附目录。
①《结题报告书》
②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
③项目成果附件。包括:
a.发表的论文、专著(论文封面、目录、首尾页、正文全文等);
b.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c.其他形式的成果。
d.项目研究期间,荣获市级及以上项目、横向项目立项证明文件。
四、报送方式:
由各县(市、区)教研室和市直学校(幼儿园)统一组织、集体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各县(市、区)教研室和市直学校(幼儿园)报送送纸质材料到农教文研究中心,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结题材料和结题汇总表各一份,电子文档名为:单位+姓名+课题名称)发送到邮箱:lhx931@qq.com,和1131360389@qq.com。
接收纸质材料地址:咸宁大道88号,湖北科技学院教育科学院揽胜楼11楼1117号办公室;联系人:卢会醒,13972827065.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6月10日